呼中区节地生态树葬补贴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目录
1.政策背景分析
2.指导思想
3.政策制定目的
4.奖补对象及奖补标准
5.申请流程
6.其他事项
01、政策背景分析
为深入贯彻殡葬改革精神,积极推进绿色殡葬,进一步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保护生态环境,依据黑龙江省民政厅等九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黑民发〔2016〕71号)相关规定,深化殡葬改革,推行生态安葬,节约土地资源,结合呼中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02、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重要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参加黑龙江代表团审议全国人大报告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着力解决群众认知度认可度不高,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节约资源、保护耕地、保护环境,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加大政策激励引导力度,保障群众基本安葬需求,提供优质人文安葬服务。继续推行骨灰寄存、海(江)葬、树葬、草坪葬、花葬、壁葬等生态葬法,培养绿色、文明、节俭、低碳的现代安葬理念和行为习惯,巩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局面。
03、政策制定目的
推行生态树葬是推动殡葬改革、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实施奖补政策,引导和鼓励居民选择生态树葬方式,树立绿色殡葬理念,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04、奖补对象及奖补标准
奖补对象
具有呼中区户籍、非户籍常住人口(由所在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明),去世后在呼中区火化的,并在呼中区指定生态树葬区域进行树葬的逝者。
奖补标准
一次性奖补500元。
05、申请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逝者直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在逝者完成树葬后,向呼中区殡葬服务中心提出奖补申请,填写《呼中区生态树葬补贴申请表》。
(二)提交材料
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逝者身份证复印件与银行卡复印件(印在同一页);逝者火化证明复印件;
(三)审核
殡葬服务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申请人是否符合补贴条件进行审核。如有需要,可进行实地核查或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
(四)审批
审核通过后,报呼中区民政局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确定补贴发放事宜。
(五)资金发放
对符合条件的,自申请日起一个月内,补贴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至逝者的银行账户。
06、其他事项
(一)解释机关
呼中区民政局
(二)联系电话
0457-3438881
原文链接:https://www.huzhong.gov.cn/huzhong/c100417/202506/c13_3145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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