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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呼中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 呼政办规(2025)2号
  • 现行有效

关于印发《呼中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19 来源:呼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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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及相关单位:

现将《呼中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呼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7日

呼中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二O二五年

呼中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指导思想 6

  1.2 编制依据 6

  1.3 适用范围 6

  1.4 工作原则 6

  1.5 灾害分级 7

2 主要任务 8

  2.1 组织灭火行动 8

  2.2 解救疏散人员 8

  2.3 保护重要目标 8

  2.4 转移重要物资 8

  2.5 维护社会稳定 9

3 组织指挥体系 9

  3.1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9

  3.2 职能分组及相应职责 13

  3.3 指挥部成员单位任务分工 20

  3.4 扑救指挥 26

  3.5 专家组 26

4处置力量 26

  4.1力量编成 26

  4.2力量调动 27

  4.3四大战区划分 27

  4.4 四大战区组织机构及进兵路线 27

      4.4.1 呼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战区 27

      4.4.2南部战区(呼源镇、呼源林场、雄关林场 28

      4.4.3中部战区(呼中镇、宏伟镇、呼中林场、宏伟林场、永青林场、大西沟林场 30

      4.4.4北部战区(碧水镇、碧水林场、提阳山林场) 31

      4.4.5前线指挥部及成员职责 32

  4.5 扑救原则 33

  4.6 相关规定 33

  4.7 扑救火灾 35

  4.8 高危火险区扑火作战方案 35

  4.9 高保护价值森林与重要设施目标保护方案 36

  4.10 人工增雨方案 36

5预警和信息报告 36

  5.1预警 36

      5.1.1预警分级 36

      5.1.2预警发布 37

      5.1.3 预警响应 37

  5.2 林火监测 38

  5.3信息报告 38

6 应急响应 38

  6.1 分级响应 38

  6.2 响应措施 38

      6.2.1 扑救火灾 38

      6.2.2 转移安置人员 41

      6.2.3 救治伤员 41

      6.2.4 保护重要目标 41

      6.2.5 维护社会治安 41

      6.2.6 发布信息 42

      6.2.7 火场清理看守 42

      6.2.8 应急结束 42

      6.2.9 善后处置 42

7 综合保障 43

  7.1扑火前线指挥保障 43

  7.2队伍保障 43

  7.3 运输保障 43

  7.4队伍行军保障 43

  7.5 通信与信息保障 44

  7.6 物资保障 44

  7.7 后勤保障 44

  7.8 资金保障 45

  7.9 技术保障 45

8 后期处置 45

  8.1 火灾评估 45

  8.2 火因火案查处 45

  8.3 责任追究 46

  8.4 工作总结 46

  8.5 表彰奖励 46

9附则 46

  9.1预案演练 46

  9.2 预案管理与更新 47

  9.3 高危火险区 47

  9.4 高保护价值森林 47

  9.5 预案解释 48

  9.6 预案实施时间 48

  附件1.呼中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机构 49

        2.呼中区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方案 57

1 总则

1.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按照森林防灭火“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地企融合、防扑一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实现“人为火不发生、雷击火不过夜”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火灾,做到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落实、严格奖惩,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大兴安岭地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呼中区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政企融合本区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在区委、区政府、林业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预案,遵循统一领导、政企协作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预案上的责任分工,发挥森林防火工作职责,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做出快速应急反应。

(3)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全区各单位、各部门不仅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尤其要做好应急处置突发森林火灾的人员、车辆、机具、物资准备工作。加强各类森林消防队的建设和培训工作,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做到平时与战时相结合,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4)以人为本,安全处置。在处置森林火灾时,首先保证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安全,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森林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四个等级,具体分级标准如下:

(1)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2)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3)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4)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2 主要任务

2.1 组织灭火行动

科学运用各种手段扑打明火(包括直升机吊桶灭火、机降索降作业、化灭、地面扑救、人工增雨)、开挖(设置)防火隔离带、清理火线、看守火场,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2.2 解救疏散人员

组织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并及时妥善安置和开展必要的医疗救治。

根据预先开设的防火隔离带,制定紧急疏散方案,各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受到火灾威胁时,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各责任人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地方住、得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2.3 保护重要目标

保护民生和重要目标

2.4 转移重要物资

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包括基本生活保障物资、医疗物资、火灾扑救物资、交通工具、燃料、维修用物资等。

2.5 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火灾发生及周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严密防范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发生及周边社会秩序稳定。

3 组织指挥体系

3.1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森林防火工作。发生森林火灾后,经区防指总指挥批准启动预案、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全区各相关保障部门应快速响应,按职责分工,配合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好各阶段扑火救灾工作。

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职责:

(1)负责研究部署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

(2)负责指挥协调需要区防指响应处置的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3)负责监督检查各镇、各林场、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

(4)负责组织指导有关森林火灾的调查评估处理和挂牌督办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跨部门、跨地区之间有关森林防灭火的重大问题;

(6)完成区政府、林业局交办的其它森林防灭火工作;

(7)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不代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职责。

具体的职责及人员构成如下:

        委:王显志  鲁智勇 

总  指  挥:关敬军 张金刚

基 地  指 挥张瑞杰  高  波  张立峰  任志远

专职副总指挥:  

区森防指督察长:年晓宇  周  波   

副  总 指 张  凯  杜  君  王旭东  孙  涛  周丽杰   

孙剑波      祁俊洪  石  萍  周凤芝

                 孙延波  李  斌  于海波 广德胜 夏  萍 

                 王立新  袁根堂  牟静丰  王  鹏  李道玉  

                 吕天罡  王春梅  刘  鹏  杨跃斌  李天柱

                 张志峰  高明亮  张孝刚    

成       员: (按姓氏笔划排序)

 丁  雨  于洪德  于显彬  于金龙  王  平

              王  勇  王亚南  王成波  王晓东  王  冀

              王利辉  王麒宇  王艳南  王洪君  平  方    

                 白  玉  白军林  邢佑豹  刘玉芝  刘来君      

                 刘晨旭  刘继鹏  刘全传  西雪莹  齐振洋    

                 吕  凡  安丰鑫  祁瑞普  孙丝雨  孙启刚

                 任龙冰  李伟东  苏  庚  杨晓杰  杨  辉

                 杨国栋  李  达  李文辉  李庆丰  李红梅  

                 李海臣  李振  李法东  李有卿  吴相君    

                 宋文权  宋国庆  宋金龙  张志勇  张振威   

         张志伟  张晓雷  治国  尚国宾  武晓明

       金代海  郑  悦  宫连成  侯学亮  胡立彬   

         赵  俊  柯明发  姜  兴  姜兴明  桑  程

       袁志山  徐其峰  梁靖宇  盖彦忠  曹景玉

                 戚  威  董国权  谢爱华  解瑞荣

政委、总指挥: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指挥、督促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

基地指挥:责全区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的统筹调动等综合协调和保障工作。

专职副总指挥:负责协助防指主要领导组织、协调、指导、调度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负责森林火灾指挥扑救工作;负责统筹全区的防灭火项目申报工作;负责统筹全区对上的火情报告(汇报)及对外的宣传;负责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日常工作。

区森防指督察长:负责督察检查全区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组织不力、指挥不当、预防和扑救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失职渎职人员,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指挥:负责按照防指要求,指导、监督、检查包保责任区森林防灭火工作,督促落实防指各项决策部署,完成防指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兼任,设副主任3名,分别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林业局防火办主任、区林草局局长兼任。区应急管理局、林业局防火办、区林草局共同承担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区防指办公室

  任:    呼中林业局副局长、防火专职指挥

副主任:刘来君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杨  辉  区林草局局长

        宋国庆  呼中林业局防火办主任

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协调推动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国家、省、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

(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全区森林防灭火形势,开展森林防灭火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调查研究,协调解决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成员单位提出的重要事项。组织指导各类森防队伍建设、靠前驻防、扑火演练、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等工作;

(3)负责研究提出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方案建议,综合汇总和通报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情况,承办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会议、文件起草、制度拟订、防灭火预案编制、物资装备保障更新、议定事项跟踪督办等工作。组织“三清单一承诺”、森林防灭火责任状签订工作和联防协议的签订工作;

(4)负责根据气象形势和物候条件,强化林火监测预警,及时研判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对卫星热点信息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反馈,组织实施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督查、约谈、考核等工作,组织森林火灾调查评估处理和重大火灾事故查处督办工作;

(5)负责做好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发布、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及其它需要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处置的工作,及时向上级森防指和地委、行署、林业集团公司报告火情信息;

(6)负责统筹森林防灭火项目建设、投资计划、对上争取等事宜,做到统一谋划、统一调配、统一争取、统一实施;

(7)负责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的日常协调联络工作;

(8)承办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2 职能分组及相应职责

(1)指挥调度组

组  长刘来君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宋国庆  呼中林业局防火办主任

  员:齐振洋  区气象局局长

杨  辉  区林草局局长

徐志伟 呼中林业局防火办副主任

吴永刚  呼中林业局防火办副主任 

平  方  大兴安岭地区森林消防支队呼中大队大队长

魏志峰 直属专业森林消防一大大队

    直属专业森林消防二大大队

宋福新 呼源林场专业森林消防队队长

孔繁盛 碧水林场专业森林消防队队长

李世奎 呼中林场专业森林消防队队长

李建国 呼中自然保护区专业森林消队队长

主要职责:负责火场情况调度,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协调人工降雨灭火工作;传达贯彻上级的指示;密切跟踪汇总森林火情和扑救进展,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通报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督办重要工作;视情协调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现场行动火场扑灭后,负责组织火场的检查验收。

抢险救援:指导灾区制定现场抢险救援方案和组织实施工作;根据灾情变化,适时提出调整抢险救援力量的建议;协调调度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参加抢险救援;指导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援;组织协调现场应急处置有关工作视情组织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开展现场行动。

火灾监测:组织火灾风险监测,指导次生衍生灾害防范;调度相关技术力量和设备,监视灾情发展;指导灾害防御和灾害隐患监测预警。

军队工作参加军地联合指挥,加强现地协调指导

灾情评估指导开展灾情调查和灾时跟踪评估,为抢险救灾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参与制定救援救灾方案。

(2)后勤保障组

  长:张志勇  区政府办主任

 姜兴明呼中林业局党政办主任

 宫连成  呼中林业局防火办书记

成  员: 刘  勋  呼中林业局直属专业森林消防一大队副

                 大队长

姜  民  呼中林业局党政办公室研究室副主任

             王玉辉  呼中林业局宾馆经理

             赵永旭  呼中林业局宾馆副经理

徐立国  呼中林业局防火办综合股股长

         刘运举 区政府办科员

主要职责:负责火场前线所需机具、食品、装备、燃料等物资的储备和调配。

(3)交通运输保障组

  长: 任龙冰区交通局局长

梁靖宇区公安局交警队大队长

  员: 何会林  区交通局副局长

刘全芝  区公安局交警队教导员

  洋 区公安局交警队副大队长

刘克成 区公安局交警队副大队长

主要职责:负责火场公路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疏导及运输车辆调集,距火场位置安全范围内的停车场、会车线开设统筹协调做好应急救援力量赴灾区和撤离时的交通保障工作;指导灾区道路抢通抢修;协调抢险救灾物资、救援装备以及基本生活物资等交通保障。

(4)通讯信息组

  长:张明辉  呼中林业局预警监测中心主任

   张志伟  移动公司总经理

 姜  兴  联通公司总经理

 王麒宇  电信公司总经理

防火办通信小分队全体成员

主要职责:协调做好指挥机构在灾区时的通信和信息化组网工作建立灾害现场指挥机构、应急救援队伍与应急指挥中心以及其他指挥机构之间的通信联络为火灾扑救提供必要的技术和设备支持确保扑火指挥通信畅通;及时修复受损通信设施,恢复灾区通信。

(5)技术咨询组

  长:齐振洋  区气象局局长

成  员:区气象局全体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为前指提供灭火气象技术咨询。

(6)宣传报道组

组  长:孙剑波 区委常委、宣传部长、统战部长

 吕天罡  呼中林业局党委委员、宣传部长

成  员: 李振凯  区委宣传部部长

西雪莹  区广播电视台台长

白  玉  区互联网信息工作中心主任

王亚南  呼中林业局宣传部宣教办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对火灾扑救工作进行宣传报道,督促指导火灾发生地及时报送扑火救灾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火灾扑救综合情况。

(7)扑火督察组

  长:年晓宇  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代理主任

    呼中林业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第一组:王艳南  呼中林业局纪委副书记

第二组:王  鹏区纪委、监委一级主任科员

成   员:区纪委、监委,呼中林业局纪委,区公安局,区应急局,呼中林业局防火办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深入火场一线,负责督查各参战扑火队伍执行任务情况,并及时向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协调解决火场扑救中存在的问题。

(8)救护安置协调组

  长: 夏  萍副区长

  员: 刘来君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佩春  区民政局局长

 白军林  区卫健局局长

李红梅  区医院院长

 王洪君  区发改局局长

杨晓杰  区财政局局长

 桑  程  区住建局局长

 刘继鹏  呼中镇镇长

    碧水镇镇长

董国权  呼源镇镇长

 孙丝雨  宏伟镇镇长

 田承志  呼中镇派出所所长

 刘  昆  碧水镇派出所所长

苑志刚  呼源镇派出所所长

 陈治国  呼中林场场长

 李  达  碧水林场场长

 柯明发  宏伟林场场长

             徐其峰  永青林场场长

 邢佑豹  呼源林场场长

武晓明  大西沟林场场长

 王利辉  雄关林场场长

胡立彬  提阳山林场场长

 苏  庚  国网呼中供电公司经理

主要职责:组织指导灾区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工作;统筹协调医疗救护队伍和医疗器械、药品支援灾区;组织指导灾区转运救治伤员、做好伤亡统计;指导灾区、安置点防范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等疫情暴发流行。

群众生活职责制定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下拨中央救灾款物并指导发放;统筹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指导灾区油、电、气等重要基础设施抢修;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救助和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等工作;组织国内捐赠、国际援助接收等工作

(9)火因调查组

呼中区火因调查组

  长:广德胜  副区长、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来君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公安局森保大队全体干警区应急管理局负责防灾减灾全体成员。

呼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火因调查组

  长: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森林)公安局呼保

                     分局局

副组长:刘来君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员: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森林)公安局呼保分局全体干警、区应急管理局负责防灾减灾全体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火因侦察和火案查处及前指的安全保卫工作。同时要做好灾区治安管理,维护治安秩序。

(10)对外接待组

组  长: 张立峰  区委常委、副区长

任志远  呼中林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张志勇  区政府办主任

 姜兴明  呼中林业局党政办主任

王玉辉  呼中林业局宾馆经理

赵永旭  呼中林业局宾馆经理

    呼中林业局党政办公室研究室副主任

刘运举  政府办科员

主要职责:负责对上级工作组和来我区慰问人员的接待工作。

3.3 指挥部成员单位任务分工

区政府和呼中林业局负责对林业局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加森林火灾抢险行动实施统一指挥,牵头组织指导相关部队抓好遂行森火灾抢险任务准备。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公室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部门联动,做到高效协同,增强工作合力。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承担的具体防火任务如下:

(1)大兴安岭呼中森林消防大队:按照增援请求,调动队伍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2)区、局组织部:负责考核扑火救灾工作中干部表现,为将来干部任免提供依据。

(3)区、局宣传部:按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办法》的规定,负责火场宣传、接待记者及新闻发布工作。

(4)区纪委监委、局纪委:做好火场督查工作,组织对森林火灾事故的调查及责任追究。

(5)区公安局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森林)公安局呼保分局: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火因调查、火案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侵害森林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治安秩序,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

(6)区交通局:协调落实公路运输的车辆,确保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的快速运输。

(7)区气象局:及时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气象实况,适时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做好火险预报和高火险预警报告发布工作。

(8)区财政局和财务科:落实扑火救灾经费保障工作。

(9)区卫健局:选派火场医生,根据火灾发生地实际,落实医疗器械、药品支援、伤病员救护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10)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市监局:负责协调指导森林火灾发生地做好生活必品市场供应保障灾民临时安置生活保障扑火物资给养保障以及灾后救济工作。

(11)住建局、统计局落实灾后重建工作。

(12)广播电视台、宣传部负责开展森林火灾预防、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扑火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13)团区委、区妇联、教育局、局工会:负责对青少年、妇女、儿童的森林火灾预防常识及避险自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配合防火办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及灾后的宣传动员工作。

(14)旅局、局旅游公司:负责监督、检查、指导林区景区、林下经济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和发生森林火灾时的紧急避险工作。

(15)呼中林业局生态修复管理科负责根据相关部门核查认定的森林火灾火烧迹地受损程度和数量,制定火烧迹地生态修复方案并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后续恢复工作。

(16)呼中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科负责提供林业局林权范围内火灾发生地的森林资源分布和林相资料,组织协调调查规划设计部门开展森林火灾受害森林资源情况调查,核查森林资源损失。

17)区应急管理局:协助区政府组织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负责综合指导呼中区和相关部门的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森林火灾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森林火灾的扑救及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负责统计政府扑火力量备案,负责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调查研究、综合执法、督察检查,组织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火案调查,负责编制全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承担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相关工作

18)区自然资源局履行森林防火工作行业管理责任,具体负责森林火灾预防相关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防火设施建设等,承担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相关工作

19)呼中林业局负责森林火情监测及森林火早期处理相关工作。

(20)区武装部负责组织指挥辖区民兵和预备役人员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在扑打重特大以上规模森林火灾时负责协调外援武装力量参与扑火。

(21)呼中林业局防火办:负责组织指导林业局经营范围内森林火灾预防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内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控、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防灭火设施建设等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林业局成员单位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与区应急管理局共同负责区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及时上报森林火灾处置情况,建立和管理森林火灾信息档案,承担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相关工作。

(22)呼中林业局安全生产科:负责林业局森林防灭火领域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

(23)国网呼中供电公司:负责其产权内电力线路、设施设备维护检修及故障清除工作,消除火险隐患。按地防指要求进行防火停电,确保森林防灭火工作顺利开展。

(24)区发改局、局战略规划与计划统计科:负责统筹规划全区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为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争取项目、资金。

(25)区审计局、局审计科:按照权属分别负责对区政府、林业局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跟踪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26)区发改局、局科技创新开发科负责协调上级科技管理部门和科研院所,为全区推广应用高科技森林防灭火成果提供技术支持,推动森林防灭火科技项目的研发与应用。

(27)区司法局、局法律事务与风险控制科:负责按照权责分工,指导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监督有关部门依据清单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相关法律法规常识宣传教育,指导、监督森林防灭火部门开展依法治理工作。

(28)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指导林区周边农牧养殖户做好森林防火,配合做好森林防灭火有关工作。

(29)区检察院:负责将森林防灭火工作纳入公益诉讼范畴,依法将对危害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犯罪嫌疑人批捕起诉,依法监督案件办理,配合做好森林防灭火相关工作。

(30)区法院:负责做好危害森林防灭火安全案件的审判工作,对重大敏感案件,要提高审判效率,配合做好森林防灭火相关工作。

3.4 扑救指挥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区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同时发生3起以上或者同一火场跨两个行政区域的森林火灾,由行署和集团公司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机构指挥。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火场前线指挥部,规范现场指挥机制,由区政府和呼中林业局处级领导担任总指挥,合理配置工作组,重视发挥专家作用;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与灭火的,最高指挥员进入火场前线指挥部,参与决策和现场组织指挥,发挥专业作用;根据任务变化和救援力量规模,相应提高指挥等级。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火场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地方专业防扑火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接受各级防火指挥机构的指挥

3.5 专家组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本级专家组,对森林火灾预防、科学灭火组织指挥、力量调动使用、灭火措施、火灾调查评估规划等提出咨询意见。

4处置力量

4.1力量编成

扑救森林火灾以地方专业扑火队伍森林消防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支援力量为辅,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做好扑救工作。

呼中区主要的扑救力量为呼中林业局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区森林消防大队,区消防救援大队。

4.2力量调动

根据森林火灾应对需要,应首先调动属地扑火力量,邻近力量作为增援力量,需要其他县区支援扑火的情况,由行署和集团公司统一调动。

4.3四大战区划分

根据呼中区地域分布特点、火险等级,将呼中区森林防火区域划分为四大战区。

呼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战区

    南部战区:呼源林场、雄关林场、呼源镇、宏伟林场、宏伟镇

中部战区:呼中林场呼中镇、永青林场、大西沟林场

北部战区:碧水林场、提阳山林场、碧水镇

4.4 四大战区组织机构及进兵路线

4.4.1 呼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战区

(1)前线扑火指挥部

  委:张立峰

  挥:  

副指挥:    王旭东  年晓宇      周丽杰      

孙剑波  李  科  祁俊洪  石  萍  孙延波

李  斌  于海波  广德胜  夏  萍  王立新

袁根堂  牟静丰  王  鹏  李道玉  吕天罡  

任志远  王春梅      杨跃斌  周  波

李天柱  张志峰  高明亮  张孝刚    

  谋:刘来君  宋国庆  孙启刚  徐志伟

督察组:

  年晓宇 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周  波 呼中林业局纪委书记

  员:区纪委、监委、呼中林业局纪委工作人员

    给养保障:张志勇  姜兴明

交通保障:任龙冰  梁靖宇

燃油保障:姜立东  邹雨其

通讯保障:杨利冬

医疗保障:区医院1名医生

治安保障: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森林)公安局呼保分局  

2投放兵力和机具 

①呼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战区兵力部署

②呼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战区扑火机具配备 

(3)呼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战区运兵方式及路线

①每25人一台运输车,由交警部门指挥,确保运输安全。呼源林场兵力乘车由呼源62#线进入自然保护区。宏伟林场、呼中林场、永青林场、碧水林场兵力乘车由呼中32#线进入自然保护区,然后徒步或空运到火场进行扑火。若呼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边境发生火灾,所有兵力从内蒙古进入。

区森防指向地防指报告火势发展情况,请示飞机吊桶、化灭、机降索降作业,控制火势蔓延速度。

(4)向导:由呼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出向导。

4.4.2南部战区(呼源镇、呼源林场、雄关林场

(1)基地指挥:张立峰  任志远

(2)专职指挥:相  伟

(3)前线指挥部

  委:广德胜  

  夏  萍  吕天罡  李天柱  张志峰  尚国宾     

陈世军  于碧波

副指挥:董国权孙丝雨  邢佑豹  柯明发  王利辉

  谋:孙海山  刘金铭  周  超  张绪良  王慈伟

督察组:

    年晓宇  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呼中林业局纪委书记

    员:区纪委、监委、呼中林业局纪委工作人员

给养保障:张志勇 姜兴明         

交通保障:任龙冰  梁靖宇

燃油保障:姜立东  邹雨其

通讯保障:鞠文哲

医疗保障:区医院1名医生

治安保障:区公安局

4南部战区投放兵力和机具

①兵力部署

若力量不足,可请示区森防指支援,调中、北部战区扑火力量。

②扑火机具配备

5南部战区运兵方式及路线

以地面运输为主,每25人一台运输车,由交警部门指挥,确保交通安全。

(6)向导:由呼源、雄关林场出向导。

4.4.3中部战区(呼中镇、宏伟镇、呼中林场、宏伟林场、永青林场、大西沟林场

(1)基地指挥:张立峰  任志远

(2)专职指挥:相  伟

3前线指挥部

    委:于海波

    挥:刘  鹏  杨跃斌  王春梅

              于志军  胡敬铭  李文峰 

副 指 挥:刘继鹏  陈治国  徐其峰  武晓明

    谋:高  超杜  铁  侯新利  宋冬冬

督察组:

    年晓宇  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周  波  呼中林业局纪委书记

    员:区纪委、监委、林业局纪委工作人员

给养保障:张志勇 姜兴明  

交通保障:任龙冰  梁靖宇

燃油保障:姜立东  邹雨其

通讯保障:窦天庆

医疗保障:区医院1名医生

治安保障:区公安局

4中部战区投放兵力和机具

①兵力部署

若力量不足时,可请示区森防指支援,请调动南、北部战区扑火力量。  

②扑火机具配备

(5)中部战区运兵方式及路线

以地面运输为主,每25人一台运输车,由交警部门指挥,确保交通安全。

6向导员:呼中、宏伟、永青、大西沟林场、森调队出向导

4.4.4北部战区(碧水镇、碧水林场、提阳山林场)

(1)基地指挥:张立峰 任志远

(2)专职指挥:  

(3)前线扑火指挥部

    委:李  

    挥:李道玉  张孝刚  李玉森  唐玉红

挥:郑    李  达  胡立彬  

    谋:马海军 胡立彪 李立涛

督察组:

    年晓宇  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呼中林业局纪委书记

    员:区纪委、监委、呼中林业局纪委工作人员

给养保障:张志勇  姜兴明

交通保障:任龙冰  梁靖宇

燃油保障:姜立东  邹雨其

通讯保障:刘蕊林

医疗保障:曹宝福

治安保障:区公安局

4部战区投放兵力及机具

    ①兵力部署

若兵力不足,请示区森防指支援,调南、中部战区扑火力量。

    ②机具配备

5北部战区运兵方式及路线

发生森林火灾进兵以地面运输为主,碧水林场、提阳山林场出向导,每25人1辆运输车,由交警指挥,乘车接近火场,然后徒步到达火场投入扑火战斗。

以上是四个战区的扑火预案,由于发生大火的时间、地点及气象条件均无法准确估计,所以扑火工作要因地制宜、灵活执行。各单位对此预案中所要求出动的人数、车辆、机具配备必须认真落实,积极完成本责任区、本战区和全区森林扑火任务。各战区运输车辆不足时,由交警部门负责征调。区森防指储备车载台5部,对讲机24部,GPS 24部用于扑火应急使用。

4.4.5前线指挥部及成员职责

扑火前线指挥部:指挥调度现场的一切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掌握火情、分析火势、制定和实施扑救方案,组织全体扑火人员,尽快扑灭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前指指挥:全面负责火场组织扑救工作,实施扑救方案,调度指挥各方面扑火力量处置紧急情况。

副指挥:协助指挥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承办前指分配的工作任务。

火线指挥:负责组织安排各扑火队扑打、清理、看守火场,划分责任区域,分配任务,要用GPS为各扑火队定位,分段包干,明确责任人。负责统计火场兵力及布防情况,为前指指挥提供各种信息。

督察:督促检查各单位清理看守火场落实情况及传达指挥部命令,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

保障人员:负责火场物资收发,做好交接登记。

4.5 扑救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居民人身及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救、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人技结合,以水灭火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

(4)在落实责任上,采取分段、划线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4.6 相关规定

1)指挥员:本区内发生森林火灾时,由事发地战区指挥、副指挥负责指导统筹扑火兵力调动扑救,需要增援时,由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统筹各战区兵力给予支援;援外扑火时,扑火队伍必须要有1-2名年富力强且熟悉森林防火业务,具有扑火指挥经验的党委成员或行政班子成员带队,必要时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带队。

2)进兵方式:已对我区所有支、岔线内的道路、桥涵、能涉水渡过的河流地段进行实地勘察,制定进兵路线,并详细标注在图纸上,以便发生山火时队伍能多路进兵。

3)向导员:我区局出扑火向导员,由各林场、森调队、呼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单位熟悉施业区地形人员组成。向导员熟悉责任区的山形地势,道路、桥涵状况,熟练使用地图、对讲机、GPS等设备。提出合理建议,当好领导的参谋。发生山火时,对进入火场的所有路口安排1名向导,确保后续队伍及时到达火场。

4)车辆落实:后备森林消防队运兵车辆落实到基层各单位。

5)扑火方法:以大兴安岭森林消防大队和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力,作战在危险地段。半专业队、后备队主要负责清理、看守火场。

6)火情报告:前指要定时向区森防指报告火场情况。在火场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前,每隔30分钟要向区森防指汇报一次,火场控制后,要将清理看守情况汇报,紧急情况要随时汇报。

7)火场面积测定:火场面积由区政府和林业局防火办组织有关单位负责调查确定或由地防指组织有关单位调查确定。

8) 责任追究:各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明确承担的任务,责任必须落实到带队领导。由于领导不力、不服从命令、工作失误造成火场失控、复燃跑火、人员伤亡的,要追究带队领导责任。前指有权在现场处理,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扑灭山火后履行组织程序。

9)火案查处:呼中所辖区火因调查由区公安局森保大队和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火犯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由区政府(林业局)负责。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呼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火因调查,由呼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公安分局负责。

4.7 扑救火灾

森林火灾发生后,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火灾发生地镇、林场要立即就近组织专业森林消防队赶赴火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大兴安岭森林消防大队、区消防救援大队等救援力量,调配直升飞机等大型装备参与扑救。要严格落实“安全官”制度,各扑火力量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落实扑救责任。前指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4.8 高危火险区扑火作战方案

我区高危火险区的地理位置大多处在自然阻隔条件较差的偏远林区,且道路交通不便。对此,我区针对高危火险区的情况详细制定了《呼中区交通不便区域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在扑火方案示意图上标注交通系统、阻隔系统、灭火资源等基础信息,标注直接灭火围打防线部署方案,标注间接围控火场战略方案。 

4.9 高保护价值森林与重要设施目标保护方案

我区有高保护价值森林3处、重要设施目标9处,高保护价值森林与重要设施目标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主要采取开设阻隔带、清除障碍物、应急取水、局部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实施保护。油库、供电线路、变电所等重要设施目标周围应急开设的阻隔带必须达到200米宽,必要时应果断采取“以火攻火”的手段提前阻隔火势蔓延。

呼中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高保护价值森林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4.10 人工增雨方案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向区气象局通报火场位置、火场范围和火场蔓延趋势等信息,区气象局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预案,必要时应向火场派出携带移动监测设备的相关工作人员,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包括高炮作业、火箭作业等措施,积极配合区森防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5预警和信息报告

5.1预警

5.1.1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指标、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1.2预警发布

应急管理组织,林草公安气象加强会商,联合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公众号以及应急广播等方式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

5.1.3 预警响应

当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后,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其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加强森林防火巡护、卫星林火监测和瞭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各类森林消防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其有关部门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次,做好物资调拨准备,区森林消防大队视情对力量部署进行调整,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视情况对重点火险区派区森林消防大队、专业森林消防大队靠前驻防。

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视情对预警地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区森林防火四级预警按照《呼中区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方案》操作执行。

5.2 林火监测

1.林火监测。预案启动后,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利用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及时掌握热点变化情况,充分利用飞机、瞭望塔密切监视火场动态并及时向前指提供火场态势信息。

2.火灾预防。预案启动后,区森林防灭火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林火预防工作,消除各类火险隐患,防止发生新的火灾。检查火场附近城镇、林场以及重要设施周围隔离带开设情况,严防山火危及城镇、林场和重要设施安全。

3.火场气象形势预报。预案启动后,区气象部门全面监测火场天气实况,提供火场天气形势预报。做好人工促进增雨准备工作,条件允许时,及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5.3信息报告

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按照“有火必报”原则,及时、准确、逐级、规范报告森林火灾信息。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起草《火情报告》,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报送行署和集团公司森林防火指挥部

6 应急响应

6.1 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级响应级别。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本级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情发生后,镇、林场按任务分工组织进行早期处置,做到打早、打小、打了;预判可能发生一般、较大森林草原火灾,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为主组织处置(其中一般火灾由林业局处置);预判可能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分别由行署黑龙江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机构为主组织处置;必要时,应及时提高响应级别。

6.2 响应措施

火灾发生后,要先研判气象、地形、环境等情况及是否威胁人员密集居住地和重要危险设施,科学组织施救。

6.2.1 扑救火灾

各扑火力量在火场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科学组织扑救,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情况下,迅速有序开展扑救工作,严防各类次生灾害发生。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气象条件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宿营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加强火场管理,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提前预设紧急避险措施,确保各类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具体的响应步骤如下:

(1)区森防指值班室接到火情报告后,首先向火情发现人员询问火场基本信息,火情发展态势,确定火场坐标。

(2)立即向当日值班主任、处级带班领导报告。区森林防灭火办公室向区防指总指挥报告情况并建议启动预案。

(3)区防指总指挥批准启动预案。

(4)通知应急预案内成立的各工作组人员立即上岗到位。

(5)通知距火灾发生地最近靠前驻防队伍及驻地专业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第一时间出发,处级包片领导及火灾发生地所属施业区的党政一把手带队亲赴火场一线,开展指挥扑救工作,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武警部队等救援力量参与扑救。

6)根据火场周边环境,提出保护重要目标物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的建议

7公安森保部门和区应急管理局立即赶赴火灾发生地调查火因。呼中自然保护区境内的森林火灾火因调查由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森林)公安局呼保分局前往火灾发生地调查火因。

8)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交警及推土机、装载机、挖掘机等大型机械第一时间随队伍出发,保障道路畅通,队伍快速到达火场。

9)区防指向地防指报告火情和预案启动情况,第一时间请示飞机吊桶、化灭、机降索降作业,控制火势蔓延速度。视火情而定及时向上级申请增援。

10防火办将火灾情况、启动预案事宜和各单位应承担的任务电告相关应急保障部门。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11)召开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成员紧急会议,通报火情,确定扑火救灾方案,落实各应急保障部门职责。

6.2.2 转移安置人员

居民点这一类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呼中区采取的措施是各镇、林场在林区居民点周围按标准开设防火隔离带。

预先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住处、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必要的医疗救治条件

6.2.3 救治伤员

区医院积极开展救治工作,由呼中区职工医院派出4名医生,负责火场药品供应和火场救护工作,必要时请行署卫生局组织医疗专家协助救治,救护车辆在扑救现场待命,可将伤病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

6.2.4 保护重要目标

当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设备、油气管道等重要目标物和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在专业人员指导并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消除威胁,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确保目标安全。

6.2.5 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等管理,严厉打击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堵塞交通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6.2.6 发布信息

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通过专业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论引导和自媒体管理,防止传播谣言和不实信息,及时辟谣澄清,以正视听。发布内容包括起火原因、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

6.2.7 火场清理看守

森林火灾明火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防止复燃和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6.2.8 应急结束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2.9 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当地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褒扬。

7 综合保障

7.1扑火前线指挥保障

扑大火时,扑火前线总指挥部应根据火场地理位置,依托林场、镇、居民点,选择环境安全、交通便利、通信畅通的地方设立扑火指挥场所。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提供基本保障,包括:标绘火场侦察态势图;标注扑火力量分布图;提供火场实况照片和录像;提供通信设施和网络办公保障;提供向导、通信人员、扑火指挥图、GPS等人员和装备;保障指挥员食宿。

7.2 队伍保障

扑救森林火灾以专业森林消防队、森林消防大队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等扑火力量为辅。同时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组织和准备,组织区直机关扑火第二梯队和全区群众扑火队伍,由区森防指统一组织、统一调动、统一指挥。 

7.3 运输保障

扑火运输车辆由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区范围内统一调度,发生一般森林火灾扑火兵力、物资以公路运输为主,由区交通局、交警大队负责交通疏导。交通不便区域发生火灾,请调直升飞机运送兵力。若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增援扑火兵力及装备运输以公路输送方式为主,特殊情况由航空部门实施空运。

7.4 队伍行军保障

火灾发生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交警及推土机、装载机、挖掘机等大型机械第一时间随队伍出发,行进途中遇有无法通行的路段、桥涵要抓紧抢修加固保障通行;遇有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的桥涵,大型机械要采取绕道方式通过,严禁桥上通行;扑火运输车辆采用“人车分离”方式通过,保证人员安全道路畅通。

7.5 通信与信息保障

林场应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系统,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手段,把卫星电话、移动手机、超短波车载台、超短波对讲机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要充分发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作用,建立起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与火场,以及火场本区域间的通信指挥网络,为扑火工作提供及时、通畅、可靠的通信保障。

7.6 物资保障

我区在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院内设有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等物资,用于扑火需要。各镇、林场,各单位、各部门要确保扑火车辆和扑火机具完好率达到100%,风力灭火机、割灌机、油锯、发电机等需要使用前磨合的设备,事先由专业人员磨合好后封存入库。

科学调整储备规模结构,合理确定灭火、防护、侦通、野外生存和大型机械等常规储备规模,适当增加高技术灭火装备、特种装备器材储备。

7.7 后勤保障

呼中区所有参加扑火的各类扑火队伍出发前都要自备3天的给养和相应的扑火机具装备,3天后的给养由本单位负责供给。各单位把给养送到区防火指挥部和林业局防火办,再统一安排车辆人员送至各火场,机关各单位扑火人员的给养由区政府办负责。

7.8 资金保障

呼中区扑救森林火灾所需资金由区政府财政局林业局财务科拨付。  

7.9 技术保障

区气象局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火势蔓延分析、人工降雨等技术保障;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汇集各个领域的能够为森林防火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学者的全面信息,为扑火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8 后期处置

8.1 火灾评估

呼中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及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并制定评估报告。必要时,上一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机构可发督办函督导落实或者提级开展调查和评估。

8.2 火因火案查处

呼中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取证、深入调查,依法查处涉火案件,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火灾肇事者。

8.3 责任追究

为严明工作纪律,切实压实压紧各级各方面责任,对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经营主体责任、火源管理责任和组织扑救责任。有关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实施。

8.4 工作总结

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针对防火救灾工作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从森林防火工作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8.5 表彰奖励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9附则

9.1预案演练

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成员单位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根据国家和省、地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实施森林防火分级培训制度的要求,部署森林消防大队、消防救援大队定期进行扑火技能、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各镇、林场、要有计划地对各岗位森林防火指挥人员、预防员、调度员、巡护员、管护员、瞭望员、后备森林消防队员进行扑火技能、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森林消防大队,消防救援大队,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每年防火期内,必须进行1—2次扑火实战演习。熟悉掌握扑火机具及扑救森林火灾的业务技能,提高安全自救能力。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度要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进行不少于2次实战演练。

9.2 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实施后,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学习、宣传和培训,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各镇、林场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9.3 高危火险区

我区针对高危火险区的情况详细制定了《呼中区交通不便区域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在扑火方案示意图上标注交通系统、阻隔系统、灭火资源等基础信息,标注直接灭火围打防线部署方案,标注间接围控火场战略方案。

9.4 高保护价值森林

我区有高保护价值森林3处,即:呼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阿尔河、提阳山区域,我区将以上3处的森林防、扑火工作列为重中之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高保护价值森林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9.5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9.6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1.呼中区森火指挥部组织机构

          2.呼中区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方案

附件1

呼中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机构

一、呼中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领导成员名单

政        委:王显志  区委书记

政        委:鲁智勇  呼中林业局党委书记

总  指  挥: 关敬军  区委副书记、区长

                   张金刚  呼中林业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挥:张瑞杰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高  波   区政协主席

                  张立峰  区委常委、副区长

                任志远  呼中林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专职副总指挥:相  伟  呼中林业局副局长

区森防指督察长:年晓宇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代理主任

                       周  波  呼中林业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副  总 指 挥:张  凯  呼中森林资源监督办主任

                杜  君  呼中林业局党委委员、呼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

     王旭东  区委副书记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周丽杰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孙剑波  区委常委、宣传部长、统战部长

        区武装部政委

    祁俊洪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工会主席

    周凤芝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孙延波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  斌  副区长

    于海波  副区长

    广德胜  副区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区长

    王立新  区政协副主席

    袁根堂  区政协副主席

    牟静丰  区法院院长

    王  鹏  区检察院检察

    李道玉  呼中林业局党委委员、副书记

    吕天罡  呼中林业局党委委员、宣传部长

    王春梅  呼中林业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呼中林业局党委委员、组织部长

    杨跃斌  呼中林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天柱  呼中林业局副局长                  

    张志峰  呼中林业局副局长

    高明亮  呼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

    张孝刚  呼中森林资源监督办副主任

  员: (按姓氏笔划排序)

丁  雨  团区委书记

于洪德  区组织部副部长

于显彬  人社局局长

于金龙  宏伟林场书记

    区文旅局局长

王  勇  呼中林场书记

王亚南  林业局宣传部宣教办主任

王成波  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晓东  呼中镇镇长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森林)公安局呼保分局局

王利辉  雄关林场场长

王麒宇  电信公司总经理

王艳南  呼中林业局纪委副书记

王洪君  区发改局局长

平  方  大兴安岭地区森林消防支队呼中大队大队长

白  玉区互联网信息工作中心主任

白军林  区卫健局局长

邢佑豹  呼源林场场长

刘玉芝  区妇联主席

刘来君  区应急局局长

刘晨旭  区水务负责人

王佩春  区民政局局长

刘全传  呼中林业局财务科科长

西雪莹  区广播电视台台长

齐振洋  区气象局局长

吕  凡  呼中林业局人力资源开发科科长

安丰鑫  宏伟镇书记

祁瑞普  呼中林业局生态修复管理科科长

孙丝雨  宏伟镇镇长

启刚  呼中自然保护局防火办主任

任龙冰  区交通局局长

李伟东  区供暖公司经理

苏  庚  国网呼中供电公司经理

杨晓杰  区财政局局长

    区林草局局长

杨国栋  区教育局局长

    碧水林场场长

李文辉  区公安局森保大队队长

李庆丰  碧水林场书记

李红梅  区医院院长

李海臣  呼中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科科长

李振凯  区宣传部副部长

李法东  呼中林业局安全生产科科长

李有卿  永青林场书记

吴相君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宋文权  区自来水公司经理

宋国庆  呼中林业局防火办主任

宋金龙  碧水镇书记

张志勇  区政府办主任

张振威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张志伟  区移动公司经理

张晓雷  区委办主任

陈治国  呼中林场场长

尚国宾  呼源镇党委书记

武晓明  大西沟林场场长

金代海  呼源林场书记

    碧水镇镇长

宫连成  呼中林业局防火办书记

侯学亮  区武装部参谋

胡立彬  提阳山林场场长

    雄关林场书记

柯明发  宏伟林场场长

姜  兴  联通公司总经理

姜兴明  林业局党政办主任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袁志山  区统战部部长

徐其峰  永青林场场长

梁靖宇  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盖彦忠  大西沟林场书记

曹景玉  提阳山林场书记

董国权  呼源镇镇长

谢爱华  区统计局局长

解瑞荣  呼中林业局战略规划与计划统计科科长

二、处级干部包片名单      

呼中镇

于海波 副区长

于志军  区司法局四级调研员

碧水镇

李  斌  副区长

李玉森  区交通局四级调研员

呼源镇

广德胜  副区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尚国宾  呼源镇党委书记、区四级调研员

宏伟镇

夏  萍  副区长

于碧波  宏伟镇四级调研员

    南部战区(呼源镇、宏伟镇、呼源林场、雄关林场、宏伟林场)

广德胜  副区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夏  萍  副区长

吕天罡  呼中林业局党委委员、宣传部长

李天柱  呼中林业局副局长

    张志峰  呼中林业局副局长

尚国宾  呼源镇党委书记、区四级调研员

陈世军  区司法局三级调研员

    于碧波  宏伟镇四级调研员

    中部战区(呼中镇、呼中林场、永青林场、大西沟林场)

于海波 副区长

    呼中林业局党委委员、组织部长

杨跃斌  呼中林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春梅  呼中林业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于志军  区司法局四级调研员

胡敬铭  区委编办三级调研员

李文峰  呼中镇四级调研员

    北部战区(碧水镇、碧水林场、提阳山林场)

李  斌  副区长

    李道玉  呼中林业局党委委员、副书记

    张孝刚  呼中林业局资源监督办副主任

李玉森  区交通局四级调研员

    唐玉红  区卫健局四级调研员

呼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防区

高明亮 呼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


附件2

呼中区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方案

呼中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为落实森林防火预防措施,规范预警响应行动,提高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准备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根据方案规定,我区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分为四个等级:蓝色预警(中度危险);黄色预警(较高危险);橙色预警(高度危险);红色预警(极度危险)。

森林火险等级与预警信号对应关系如下表:

森林火险等级

危险程度

易燃程度

蔓延程度

预警信号颜色

低度危险

不易燃烧

不易蔓延

中度危险

可以燃烧

可以蔓延

蓝色

较高危险

较易燃烧

较易蔓延

黄色

高度危险

容易燃烧

容易蔓延

橙色

极度危险

极易燃烧

极易蔓延

红色

注:一级森林火险仅发布等级预报,不发布预警信号。

预警信号由区气象局在天气预报中发布。防火办值班员在森林防火办公网,接到二级及以上预警后,电话通知各镇、林场火险等级、预警信号、挂置相应预警旗、进入相应工作状态,并在呼中森林防火网站上发布预警信号。各镇、林场接到预警信号后,及时通知各检查站、管护站点、野外作业点。

蓝色预警响应

(一)密切关注蓝色预警区域天气、植被、火源等有关情况。

(二)及时查看蓝色预警区域森林火险预警动态和变化。

(三)注意卫星林火监测热点核查反馈情况,消除潜在火险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四)各地要在林场、村屯、检查站、管护站和交通要道和人口密集地方等明显位置,挂置蓝色预警信号旗。

(五)将蓝色预警信号及时发布到各级森林防火网站。

黄色预警响应

发布黄色预警信号后,预警区域内应处于三级工作状态。禁止野外用火,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野外生产性用火的,要按照呼中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镇、林场要在林场、检查站、管护站点和交通要道等明显位置,挂置黄色预警信号旗,示意较易发生火情,要注意防火。各镇、林场包片领导要到责任区蹲点督察,镇、林场主要领导要坚守岗位,检查站、管护站点要严格检查进入林内的人员和车辆,望员、巡护员要认真望和巡逻,防火办值班人员定时查看热点,通讯小分队整理好通讯设备,做好通讯保障。专业森林消防队集结队伍进入战备状态,检查扑火机具、装备、车辆状态,车辆加满燃油,备足给养。人员不得请假外出,接到扑火命令10分钟内出发。半专业森林消防队40分钟出发,后备森林消防队1小时30分内出发。

橙色预警响应

发布橙色预警信号后,预警区域内应处于二级工作状态。各镇、林场根据预警信号划定封山区域,宣布该地区为禁火区域,采取更加严格的火源管理措施。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禁止使用可能引起火灾的机械野外作业。各镇、林场要在镇、林场、检查站、管护站点和交通要道等明显位置,挂置橙色预警信号旗,示意容易发生火情,要提高警惕。各镇、林场必须有主要领导24小时值班,林场、检查站、管护站(点)要严格控制人员入山,望员要不间断望并随时与区森防指通讯联络畅通,巡护人员加大巡查力度,专业森林消防队进入备战状态,装备物资上车,携带通讯设备守听,确保接到命令后在5分钟内集合出发。半专业森林消防队20分钟内出发,后备森林消防队1小时内出发。

红色预警响应

发布红色预警信号后,预警区域内应处于一级工作状态。各级森林防火机构进入高度戒备状态,采取超常规的防范措施并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各镇、林场、检查站、管护站点和交通要道等明显位置,挂置红色预警信号旗,示意极易发生火情和有着大火的危险性。在全区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和居民生活用火。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都要有1名主要领导在防火办亲自上岗值班。确定扑救带队处级领导、随行参谋人员、通讯人员。增加调度、报务人员。各镇、林场要增加检查岗卡和巡护人员。望员24小时守听望,巡护人员没有命令不得离开执勤地段,专业森林消防队员全副武装蹬车等候,接到命令立即出发。各级指挥部密切关注火情,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半专业森林消防队10分钟出发,后备森林消防队30分钟出发。

解读文链接:https://www.huzhong.gov.cn/huzhong/c100419/202506/c13_3141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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