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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中生态环境局关于大兴安岭弘升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呼中区沥青搅拌站与商混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6-09-14 03:01 来源:呼中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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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大兴安岭弘升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呼中区沥青搅拌站与商混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9月14日-2026年9月21日。

电话:0457-3430369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中生态环境局

邮编:165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拟批复意见

1

大兴安岭弘升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呼中区沥青搅拌站与商混站建设项目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

大兴安岭弘升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博环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占地面积18573平方米,建筑面积2983平方米,建设一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年产沥青混凝土25万t;建设一条水泥稳定混凝土生产线,年产水泥稳定混凝土15万t;建设一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年产商品混凝土10万t。

沥青储罐呼吸废气与沥青搅拌站沥青烟气密闭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烘干废气(含燃烧器)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水泥站搅拌废气水泥混凝土站搅拌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处理

矿粉筒仓粉尘水泥筒仓粉尘脉冲袋式除尘装置处理

固废治理设施沥青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导热油、柴油罐油泥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危险废物贮存库位于门卫西侧,建筑面积10m2,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单位处置。

同意

终审:李斌

复审:刘井龙

初审:马延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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