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大岭地区兴安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砂石土资源供应工作专班《关于印发〈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砂石土资源供应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大保办资发〔2026〕1号)文件精神及呼中区人民政府文件《关于批准以招标方式出让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雄关小白山3号线2号采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的批复》(呼政函〔2026〕30号)要求,我区拟以招标方式出让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雄关小白山3号线2号采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为规范有序开展本次出让招标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服务机构,负责本项目招标代理相关事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机构资质条件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2025年第34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报名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或中介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联;
3.拥有固定办公场所及独立办公场地,具备招标文件编制、档案资料存储、评标组织实施等相应设施条件;
4.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及保密管理制度;
5.配备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5人,从业人员熟悉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具备招标文件编制、评标组织等专业服务能力;
6.实行项目负责人制,为本项目指定1名已登记在册的专职项目负责人全程负责;
7.从业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招标代理机构执业;
8.机构、法定代表人及从业人员未被依法禁止从事招标代理相关业务。
二、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资料,报名材料须清晰完整、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需提交材料如下:
1.单位主体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招标代理相关业绩情况说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注明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单位通讯地址;
4.询价单。
三、询价评审
报名截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我局将组织询价小组对报名资料进行集中审查。报名资料一次性报送齐全且符合本公告要求的,视为有效报名;经评审择优确定1家中标代理机构,并于评审完成当日对外发布中标公告。
联系单位:呼中区自然资源局
公告期限: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23日
联系人:金峰
联系电话:0457-3430723
报名邮箱:hzzzjjf@163.com
特此公告。
呼中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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