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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中区民政局关于征集“人情保”“关系保”及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等问题线索的公告

日期:2026-03-24 09:53 来源:呼中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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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聚焦群众身边具体实事,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决杜绝侵害群众正当利益事件发生,全面做好全区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重大民生实事,特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征集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应保未保”“应救未救”等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1.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

2.在社会救助申请、审核、确认过程中,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地位或特殊关系,为不符合条件的人谋取救助待遇。

3.未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存在应保未保、漏保漏救问题。

4.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及动态管理过程中,经办人员存在吃、拿、卡、要、暗箱操作、优亲厚友、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

5.在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申请、审核、确认中存在符合条件不予纳入保障范围,符合救助条件不给予救助等问题。

6.社会救助公示不规范、违规公开个人敏感信息。

二、举报相关要求

1.本监督举报主要受理全区社会救助问题线索,其他问题请按信访渠道反映。

2.提供问题线索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3.问题线索中需明确被举报对象、违规违纪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并请提供举报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4.呼中区民政局将对举报人、举报内容等资料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举报渠道方式

1.电话举报

呼中区民政局:0457-3431257

呼中镇人民政府:0457-3436689

宏伟镇人民政府:0457-3482253

呼源镇人民政府:0457-3461890

碧水镇人民政府:0457-3491333

2.现场举报

大兴安岭呼中区呼中镇中心大街60号呼中区民政局

四、其他事项

对于核查属实的举报线索,呼中区民政局将严格依法依规对相关涉事主体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对其中涉嫌刑事犯罪的线索,将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呼中区民政局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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