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一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行业部门履行监管不严,对违法行为没有及时有效处理。呼中区房产维修与供暖中心“呼中区备用锅炉建设项目”,于2019年10月建成后至今未按要求于2020年10月前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存在污染物超标排放隐患。
二、整改目标:完成呼中区备用锅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整改措施:
1.立即开展房产维修与供暖中心备用锅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加大对企业验收的监管和帮扶力度。
2.对房产维修与供暖中心备用锅炉建设项目开展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2024年5月要求企业聘请第三方对两台备用锅炉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企业于2024年8月与第三方黑龙江省顺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供暖开炉后,第三方公司已对备用锅炉进行环保验收,并于11月10日出具了验收报告,验收完成后备用锅炉一直未启用,不存在污染物超标排放隐患。
五、公示时间: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7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呼中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7--3430369
八、受理地址:呼中区呼中镇中心大街20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呼中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呼中区委、呼中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