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工业和信息化综合科
办公电话:0457-3437618
机构职能:1、参与全区国民经济发展宏观战略的研究;研究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战略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负责起草重要的综合性文稿和信息上报;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贯彻国家产业政策;联系工业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
2、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
3、监测分析全区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国内外工业形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4、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和民营经济综合、协调和服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
5、提出改善各类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企业融资的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和引导相关政府产业投资基金与社会资本投资各类企业。
6、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清洁生产政策、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相关示范工程建设。
7、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清洁生产政策、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相关示范工程建设。负责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研究提出工业能源消费控制目标,监测、分析和发布工业能源消费态势,组织开展工业节能监察。监督管理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
8、贯彻落实原材料工业行业、化学工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政策、行业规章和技术标准,实施行业管理。
9、贯彻落实消费品工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政策、行业规章和技术标准,实施行业管理。
10、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贯彻落实行业发展战略、技术规范和标准,提出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11、组织研究全区军民融合发展重大政策,综合协调全区军民融合发展工作。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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