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价格管理科
办公室电话:0457-3431928
机构职能: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地的价格方针、政策、措施和法规,负责拟订全区综合性价格政策和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拟定区管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管理政策、规范性文件、价格改革方案和调定价方案;按照法定程序负责拟定、调整价格的具体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规范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负责解答和咨询价格相关政策,指导全区的价格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不合理收费,负责相关政策解答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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