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中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政策解读
一、规划编制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大兴安岭地区重大决策部署,规范有序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生态文明体系建设,立足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战略定位,落实行署“六个兴安”以及呼中“十四五”规划的相关内容,依据《黑龙江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大兴安岭地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呼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呼中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呼中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是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重要专项规划,是未来十五年呼中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的行动纲领。
二、总体要求
(一)规划范围及年限
规划范围与《呼中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范围一致,即呼中区行政辖区内全部国土空间。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基期年为2020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二)规划原则
1.战略引领、科学编制
2.统筹协调,加强衔接
3.分区施治,突出重点。
4.充分论证,公众参与。
(三)规划目标
努力提高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守住国家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从片面的生态系统规模转向坚持规模和质量并重,同时增加生态系统的固碳能力。
规划近期目标:到2025年,生态、农业、城镇三类国土空间突出的生态系统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加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自然保护地生态、社会服务功能建设,生态系统质量和修复治理成效进一步提高,生态功能明显提升,生态稳定性显著增强,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平不断提高。农田生态质量持续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日益提升。加大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力度。
规划展望目标:到2035年,生态空间格局更加优化,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自然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基本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城乡一体的生态网络,形成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生态保护修复关键制度逐步完善,城乡人居品质显著提升。打造山地丘陵生态修复样板高地,将呼中区建成“天蓝地净、山清水秀、美丽宜居”的生态大公园。全区森林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生物多样性保护达到省内优秀水平,重要河湖水域空间保有率稳定不降低。
三、总体格局
(一)生态保护修复格局
呼中区构建“一屏一带,多核多廊”的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格局。
“一屏”:以大白山为核心的西南部大兴安岭山地森林生态安全屏障。
“一带”:是呼玛河生态带,以生态修复为核心,强化水体质量,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与治理,修复河流、湿地生态系统。
“多核”:为呼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呼中国家森林公园、呼玛河源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及国家一级公益林所在区域。
“多廊”:为呼源河、亚里河、欧拉伶河等呼玛河支流形成的多条生态廊道。
(二)生态修复分区
根据《大兴安岭地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确定呼中区全域为呼玛河流域水土保持与生态涵养保护修复区。
(三)生态修复重点区域
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重点区。涉及呼中镇、碧水镇。区域重点实施低产低效林改造和中、幼龄林抚育工程,提高森林质量,增加林木多样性,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功能。
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重点区。主要位于呼中区国家级及省级自然保护地。区域重点实施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区修复与保护、优化布局、科研监测等保护工程。
生物多样性资源保护重点区。主要涉及呼源镇。区域重点实施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濒危野生动物救护中心、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基地建设,开展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监测,建立监测站及疫源疫病监测中心,加强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固定样区监测工作。
流域水环境治理重点区。主要分布于呼玛河流域。区域重点实施河道疏浚治理、侵蚀沟治理、水土流失防治以及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修复等。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重点区。主要涉及呼中镇。区域重点实施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垃圾分类处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以及相应基础设施修建等工程。
(四)规划实施安排
1.生态空间生态修复工程
加强对呼玛河沿线河流湿地修复治理,开展重要湿地修复治理,建设湿地植被带,修复以本土湿地植被为主的生态缓冲带。
加强森林抚育,调整林分结构,促进保留木的健康生长。加强补植补造和人工造林,优先改造森林火灾和林业有害生物造成严重危害的退化林,进行工程布局,分步实施。探索推进卫星遥感、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林业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开展智慧林业建设。
2.城镇空间生态修复工程
城镇空间生态修复工程以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为主。呼中区历史遗留矿山共计4处,总面积10.74公顷,目前已全部修复完成,完成修复任务的100%。其中碧水镇采石场通过自然恢复方式已完成修复治理,治理面积2.14公顷;大兴安岭呼中筑路工程公司桥头采石场已修复面积4.64公顷;呼中区第二采石场已修复面积2.52公顷;呼源镇采石场已修复治理面积1.44公顷。
四、综合效益
(一)生态效益
树立生态生产和生态生活意识。在呼中区“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重大工程过程中,注重全社会参与,将提升全社会对生态保护修复重要性和价值更充分的认识。有利于树立生态价值意识,形成对自然生态敬畏的价值理念;树立生态责任和生态道德意识,逐步自觉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树立生态知识的学习教育意识,更多了解和掌握生态治理与保护的基本常识和理念。形成全社会动员,共治、共管、共享的生态文明新格局。城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实施将极大改善人居环境,人居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同时也推动当地的美丽城镇建设,促进科教、文化、卫生事业的发展,群众的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得到普遍提高,经济繁荣稳定和社会和谐发展,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广大人民群众过上富裕生活,将增加全区人民幸福感。
(二)社会效益
树立生态生产和生态生活意识。在呼中区“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重大工程过程中,注重全社会参与,将提升全社会对生态保护修复重要性和价值更充分的认识。有利于树立生态价值意识,形成对自然生态敬畏的价值理念;树立生态责任和生态道德意识,逐步自觉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树立生态知识的学习教育意识,更多了解和掌握生态治理与保护的基本常识和理念。形成全社会动员,共治、共管、共享的生态文明新格局。城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实施将极大改善人居环境,人居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同时也推动当地的美丽城镇建设,促进科教、文化、卫生事业的发展,群众的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得到普遍提高,经济繁荣稳定和社会和谐发展,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广大人民群众过上富裕生活,将增加全区人民幸福感。
(三)经济效益
经济增长带动效应。通过湿地与水域生态修复、森林生态修复、矿山生态修复等项目,将提升整个流域生态环境质量,进而起到推动经济发展,直接拉动流域生产总值增长的作用,尤其是对当地生态环保产业的发展起到巨大推动作用。改善投资环境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通过呼中区“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的实施,区域水土资源得到有效利用,不但能为当地粮食安全问题的解决和城镇经济的发展提供大量有用的土地储备资源,而且也可为区域经济快速、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夯实基础,注入新的活力。土地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均可大幅度提高,推进当地绿色产业开发,有效地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城镇产业链的升级,带动城镇经济发展。
推进呼中区生态绿色发展。呼中区的生态资源得到良好保护,为呼中区发展生态旅游、生态产业、生态生活提供重要基础,更为呼中区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生态产品价值提供条件。湿地与水域生态修复、森林生态修复、矿山生态修复等项目的实施将提高生态产品的供给能力,增加了生态产品的产出。呼中区生态保护修复改善了流域生态资源质量,同时,开展的生态旅游建设等多种经营项目和模式,为当地创造新的致富渠道,可有效提高当地城乡居民的收入,提高生活水平。
五、保障机制
(一)创新体制机制
1.建立领导协调机制
2.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3.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4.建立定期评估制度
(二)建立政策体系
1.实施水气土环境要素质量分区管控政策
2.建立重要生态分区管控政策
3.加快完善生态环境空间管控配套政策
(三)强化资金保障
1.落实财税支持
2.落实金融扶持
3.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4.设立生态修复引导资金
5.创新市场运营机制
6.强化资金投入绩效评估和监管机制
(四)加强科技支撑
1.建设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监管信息系统
2.应用现代生态环境监测技术
(五)严格评估监管
1.构建生态保护统计调度制度
2.构建生态保护考核评价制度
3.建立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指标体系
(六)鼓励公众参与
1.制定奖惩措施,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2.加强科学普及、素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
3.建立健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的渠道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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