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中区2026年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各镇及相关单位:
现将《呼中区2026年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大兴安岭呼中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5日
呼中区2026年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快速组织队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有效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的损失,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黑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快速到位,科学完善处置”的方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二、编制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黑龙江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大兴安岭地区自然资源局2026年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和《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三、地灾类型
在我区范围内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为:崩塌、滑坡。经排查我区有重点群测群防特别防范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4处:呼中区省道S218公路286km-150m—287km-150m处(原林碧公路77km)崩塌、呼中区省道S218公路苍山大岭(呼源北1km处)崩塌、呼中区Z077林场道路15公里处崩塌、呼中区碧水镇佛缘岭景区观景路旁滑坡。
四、应急处置组织机构
应急处置机构设应急处置领导组和应急处置工作组,处置工作组由五个工作组和四个应急分队组成。
(一)应急处置领导组:
组长:夏萍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岩龙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员:刘来君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桑程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平 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杨辉 区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王佩春 区民政局局长
杨晓杰 区财政局局长
白军林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任龙冰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成波 区公安局副局长
齐振洋 呼中气象局局长
刘晨旭 区水务局局长
指挥部设在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的日常工作。区自然资源局在汛期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领导岗位带班,值班电话:0457-3437023。
各镇政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单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决策、协调、指挥工作。
(二)处置工作组
1.后勤保障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组长:杨晓杰
2.安全维护组:做好交通安全维护工作。
组长:任龙冰
3.通信联络组:及时掌握管辖范围内汛期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编写有关信息向地局指挥部和区领导报告,做好通信联络。
组长:张岩龙
4.现场处置组:及时赶赴灾害现场抢险救灾。
组长:刘来君
5.疾病防治组:做好疾病防治工作。
组长:白军林
(三)应急分队领导名单:
碧水镇应急分队
组长:马海军
呼中镇应急分队
组长:高超
宏伟镇应急分队
组长:刘金铭
呼源镇应急分队
组长:宋超
五、应急机构的职责
(一)应急处置领导组的职责
1.根据行署自然资源局指挥部和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落实工作任务;
2.及时掌握管辖范围内汛期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编写有关信息向地区自然资源局指挥部和区政府领导报告,并向各相关单位通报;
3.负责协调指挥部各组成机构的工作;
4.负责与区政府和其他相关部门抢险救灾机构的联络及协调;
5.地质灾害发生时,应急处置领导组成员亲临现场,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6.汛期地质灾害处置应急分队应配合上级汛期地质灾害处置应急指挥部的工作。
(二)应急分队职责
1.按照指挥部的安排,及时赶赴灾害现场抢险救灾;
2.及时向指挥部通报现场情况;
3.负责组织现场应急调查、处置工作;
4.负责与其他相关部门的联系;
5.负责应急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6.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关于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7.承担应急处置领导组交办的其他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
六、汛期地质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及应急分队成员联系电话
姓名 办公室
夏萍 3432177
张岩龙 3438000
刘来君 3438799
桑程 3431665
王平 3437007
杨辉 3432110
王佩春 3438881
杨晓杰 3432398
白军林 3438209
任龙冰
王成波 3437708
齐振洋
刘晨旭 3438005
马海军 3493436
高超 8916062
刘金铭
宋超 3461891
关联稿件:
终审:夏萍
复审:孙立朋
初审:张岩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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