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中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及相关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4〕107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工作监督管理,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呼中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请各镇及相关单位认真落实,遵照执行。
大兴安岭呼中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5日
呼中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黑龙江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4〕10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呼中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以下是该方案的详细内容。
一、呼中区农村供水现状
呼中区共有4个乡镇。截至目前,呼中区共有户籍人口21872人,常住人口7200人,共有农村供水工程13处,其中管网延伸工程6处;供水到户人口5700人,自来水普及率79.17%(常住),覆盖1个镇。集中供水工程6处,覆盖3个镇;覆盖人口1500人(常住)。
二、实施目标
呼中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的总体目标是确保供水安全,提高供水效率和服务质量,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分配和高效利用,提高供水效率和水质安全,降低农村供水成本,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推动农村供水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的水务保障。
三、实施内容
(一)设施改造与建设。积极争取农村供水专项资金,对呼中区现有农村供水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提高农村供水质量和水质处理水平。
(二)完善管理机制。建立或依托现有区乡(镇)级统管机构,负责全区农村供水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由乡(镇)级专管机构负责农村供水设施的日常运营和维护,推动供水管理的规范化,健全完善的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水质监测与保障。疾控部门每年定期对呼中农村饮水水质进行检测,加强与疾控部门联动,完善水质监测体系,确保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加强水源地保护,防止水源污染,保障供水安全,提高水质保障水平。
(四)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将县域统管工作纳入呼中区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目标任务。主要采取区级农村供水工程专管机构+乡(镇)专管机构模式。依托现有区水务局和乡(镇)机构设置,落实区水务局和乡(镇)农村供水专管机构,负责本区域内和乡(镇)的农村供水的统一管理。在区级农村供水工程专管机构统一监督指导下,乡(镇)专管机构负责本乡(镇)农村供水工程的日常管理、维护等工作。适用于我区目前农村供水工程数量较多、规模化程度偏低、权属结构较为复杂情况。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开展前期调研,掌握呼中区农村供水现状,明确目标任务,统管模式和统管主体,提高社会各界对方案实施的认知和支持。
(二)组织实施阶段。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确定专管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积极争取国家、省财政专项资金,推进农村供水工程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修养护。加强乡镇专管机构运营和维护工作。
(三)管理机制完善阶段。完善区级、乡(镇)级统管机构,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四)水质监测与保障阶段。加强与疾控部门联动,完善水质监测体系,确保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加强水源地保护,防止水源污染,保障供水安全。提高水质保障水平。
(五)总结评估阶段。对县域统管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总结经验。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持续提升农村供水服务和保障水平。
五、预期效果
通过实施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方案,预计将达到以下效果:农村供水设施运行更加稳定,供水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农村饮用水水质得到明显改善,用水户满意度显著提高。农村供水成本得到有效控制,用水户负担减轻。农村供水管理更加规范和透明,供水事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监管责任。区级专管机构加强对农村供水工程的监督和技术指导,乡(镇)专管机构加强对本乡(镇)农村供水工程的统一管理、运行、维护等工作,确保农村供水工程正常运行和供水质量。
(二)强化资金保障。多渠道筹集资金,通过申请国家级、省级专项资金、政府投资、社会融资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确保工程建设的资金需求。
(三)强化宣传推广。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播、宣传栏、横幅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农村供水工程的重要意义,提高村民的参与意识和节水意识。鼓励村民对供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进行监督,积极反馈问题的意见建议。
七、总结
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是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的重要举措。呼中区将积极推进方案实施,确保农村居民喝上安全,放心的饮用水,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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