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及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黑政发〔2025〕7号)和《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关于切实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大署〔2025〕10号)文件精神,高质量完成我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任务,全面摸清我区“三农”新家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科学依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普查重大意义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好此次普查,对于全面查清我区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准确掌握农业生产新态势、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构建具有呼中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镇及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普查工作作为今明两年重点工作抓实抓好。
二、明确普查要求,准确把握核心内容
(一)普查时点
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26年度资料。
(二)普查对象
我区境内的农村住户,包括农业农村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社区;乡镇人民政府。
(三)普查行业范围
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四)普查主要内容
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三、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普查顺利实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体系
呼中区人民政府成立呼中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普查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呼中区统计局,承担日常工作;各镇政府要尽快成立普查领导机构及办公室,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组织实施好本镇的普查工作。
(二)落实经费物资保障
本次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管理体制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区财政局要将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普查机构要精打细算,专款专用。切实做好办公场地、数据处理设备、交通工具等物资保障。
(三)精心选聘培训“两员”
各镇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选聘或抽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及时支付选聘人员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以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单位岗位,确保普查工作队伍稳定。严格选聘标准,优先从熟悉本地情况、责任心强、具备一定文化程度、能熟练使用智能终端的人员中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分级分类开展业务培训,确保“两员”准确理解普查方案、掌握工作流程、熟练操作设备、严守保密规定。
(四)依法开展普查工作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普查数据,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区普查机构和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必须对普查对象的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建立健全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强化全过程管理,加强审核验收评估,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坚决抵制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加强全流程数据质量管控,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数据的行为,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采用有效措施和手段,确保普查数据安全。
(五)广泛深入宣传动员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和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内容要求、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提高社会公众特别是普查对象的知晓率、理解度和配合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积极应用现代技术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数据采集、实时上报,鼓励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技术、现代空间信息技术进行农作物面积测量,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负担。
四、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一)明确职责分工
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同配合。区统计局负责具体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由区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区统计局、区委宣传部、区广播电视台负责和协调;涉及乡村振兴、农业生产、林业生产经营及水利基础设施信息等方面的事项,由区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农业经营主体登记注册方面的事项,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和协调;涉及耕地信息等方面的事项,由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和协调。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社等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要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社会组织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二)加强督促指导
区普查办公室要加强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定期通报进展,对工作不力、进展滞后、数据质量存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附件:呼中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大兴安岭呼中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0日
附件:
呼中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张立峰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谢爱华 区统计局局长
杨辉 区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辛兴瑞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成员:李振凯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绪军 区公安局副局长
邹帅 区财政局副局长
赵岩 区司法局副局长
车玉莹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嘉梁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尹会花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林再山 区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张晶 区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局长谢爱华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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