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8日在呼中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呼中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张岩龙
受区政府委托,现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呼中区2025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自然资源基本情况
(一)土地资源
1.总体情况
呼中区全区土地总面积为937089.5500公顷,其中耕地面积398.4783公顷,占总土地面积0.04%;园地面积7.9340公顷,占总土地面积0.00%;林地面积786426.0550公顷,占总土地面积83.92%;草地面积331.4503公顷,占总土地面积0.04%;湿地面积136949.9497公顷,占总土地面积14.62%;建设用地面积2578.41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8%;水域用地面积6965.6208公顷,占总土地面积0.74%;其他土地面积3431.6484公顷,占总土地面积0.37%。
2.土地供应情况
严格执行国家划拨用地目录标准和大兴安岭关于活化土地市场提高管理质效服务兴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活化土地市场,保障产业项目用地,认真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供应。2025年度全区以划拨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6宗,面积42211.4平方米。以出让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26宗,供应面积33307.45平方米,其中:以挂牌出让方式供应,面积28263.59平方米,金额84.8万元;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应,面积5043.86平方米,金额145.7965万元。
(二)矿产资源
1.总体情况
截至2025年底,全区已发现各类矿产15种,其中黑色金属矿产1种,为铁;贵金属矿产2种,为金、银;有色金属矿产4种,为铜、铅、锌、钼;非金属矿产7种,为萤石、泥炭、脉石英、麦饭石、白云岩、建筑用砂及建筑用石材;水气矿产1种,为矿泉水。目前已查明资源储量的矿床以小型矿床居多,中型及以上矿床少,且矿产种类较少。
2.矿业权设置及探矿权情况
截至2025年末呼中区有效期内采矿权共4宗,其中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矿1宗,已延续;矿泉水1宗,未生产;硅石矿1宗,未生产;铅锌多金属矿1宗,在建;黑龙江地质勘察技术院有限责任公司向省自然资源厅上交2025价款120.51万元。
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与成效
(一)加强资源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一是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各项措施。严格落实项目跟着规划走,土地围着项目办的原则,严格落实呼中区国土空间规划各项内容,项目用地规划先行,规划目录上有的才可以开展。同时开展呼中镇,呼源镇,碧水镇,宏伟镇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现已经完成编制审核,行署已批复,等待省政府备案。围绕“生态、农业、城镇”三个空间,严把项目落地关,认真执行三区三线制度和城镇开发边界制度。二是扎实推进2025年国土年度变更和森林林草湿荒调查监测工作。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落实县级调查、加强质量控制和数据共享应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取得较好成果。三是积极开展十五五矿产规划编制和实景三维数字地图编制工作。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在有序管理范围内依法开展,同时对呼中四个镇内实际范围制作实景三维数字地图,便于用地和城镇边界管理,清晰展现我区现有用地实际状况,切实合理管控我区各镇内今后项目用地规划。四是做好要素保障工作。以务实担当的态度,主动靠前服务,落实上级政策,出台用地服务措施,方便用地单位在符合国家法规的前提下,开展容缺办理模拟审批,推动项目建设增速提效,保障我区重点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及时落地。开展好征地区片价格调整和黑土地调查工作,为今后土地监管提供依据。
(二)落实生态文明思想,保护好绿水青山
一是全面加强耕地保护,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耕地红线,严格落实“六个严禁”,严格核查疑似变化图斑。对发现的疑似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搞非农建设图斑进行了整改,杜绝新增耕地“非农化”问题发生。二是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深入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着力打造公平公正执法环境,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八不准要求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知精神。依法严厉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图斑摸排清理以及继续清理整治“大棚房”后续问题。三落实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制度。加强对我区四处地质灾害点进行巡查,设立明显警示标识,建立和气象部门汇商机制,加强预防地质灾害知识宣传。
三、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是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执法职责不明、力量薄弱问题仍然存在,个别领域的资产监管上存在缺位,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机制还需理顺,责任压实不够。
二是生态文明思想认识还需深化,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不够到位。部分区域资源开发利用还没有做到与生态环保一同谋划、一起部署、一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还有距离。对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钻研不够,高效开发利用还有差距。
三是面对发展新形势管理能力不足,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法律法规有差距。资源配置有待提质增效,建设用地土地资源稀缺与闲置问题并存。低效利用土地挤占资源,影响资产使用效率。导致无法客观反映和有效评估自然资源资产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下步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是严格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持续深化黑土地保护治理与修复利用。从严管控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坚决遏制违规占用、乱占滥用耕地现象,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和动态巡查监管,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二是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修复。压实所有权人的保护责任,避免所有者缺位、越位、错位、严防保护落空,平衡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推进国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湿地水等资源闲置盘活和高效利用,拓展利用方式,实现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
三是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积极探索国家所有者权益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防止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流失,加强部门协调,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明确主张所有、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落实权益等职责。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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